行业 | 商业服务 | 职位 | 专业服务/咨询(财会/法律/人力资源等) |
招聘部门 | 招聘人数 | 1人 | |
工作地区 | 福建福州市 | 工作性质 | 全职 |
性别要求 | 不限 | 婚姻要求 | 不限 |
学历要求 | 不限 | 工作经验 | 不限 |
年龄要求 | 不限年龄 | 待遇水平 | 1000-2000元/月 |
更新日期 | 2024-11-29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福建汇成律师事务所
简 介
福建汇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8月17日,系福建省司法厅直属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福建省成立最早的合伙制律师所之一,持有福建省司法厅颁发的23501199510466894号《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996年10月,司法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汇成所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证号为23234。专业化、国际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是汇成所一贯坚持的发展目标。
本所坚持认为,高层次的专业人才资源是本所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根本保障。本所合伙律师中60%以上拥有硕士学位,合伙人律师的执业年限均在10年以上,从业经验丰富。
本所曾常年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包括兴业银行、福建亚洲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福建公司、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福建公司、福建东方集团、福建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厦门荣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西岸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名成实业有限公司等。
同时此外,本所律师还为境外多家金融机构提供过专项法律服务,包括香港商业银行、霸菱兄弟有限公司、百富勤集团、国际荷兰集团(ING)、洛希尔父子(香港)有限公司、新加坡政府私人投资有限公司、美国斯坦达投资管理公司。
本所于1996年获得司法部和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发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资格,目前已为很多企业提供过证券法律服务,包括闽福发、福州东百、福建水泥、福建三农、福建三明双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股份制企业的改制、发行和上市工作以及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H股在香港的上市发行。
为适应国内跨区域经济交流和满足客户在异地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本所与北京、上海和深圳著名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良好和广泛的业务合作关系,包括北京泽元律师事务所、上海锦达律师事务所等,以期通过与这些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作,在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为本所客户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
本所还与香港著名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专业事务所建立了长期和广泛的业务合作关系,包括香港中国法律服务公司、卓黄纪律师事务所、吴少鹏律师事务所等,从而使本所客户可以通过这种联系,迅速获得第一流的国际化和专业化法律服务。
本所时刻关注着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创新和应用,较早建设了事务所的中英文网站,投资建设了公益性质的“法律在线服务网”(www.on118.com),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开发了“多用户网络版律师办公自动化系统”(www.oooa.net),通过特有的法律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在线咨询、新法速递、履约提示等增值服务,使得汇成所的客户无论身处何处,均能够通过网络资源及时有效地与汇成律师进行沟通并得到汇成律师的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