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报名时间不同,一般在4月中旬~6月中旬之间.报名条件大致如下,具体实施由各地主考单位衡量 A、按照规定,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会计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三)获得本科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资格满3年,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均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需提供相关材料): 1、公开出版会计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会计行业法规的主要起草人。 (四)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非会计师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会计师资格满8年或取得其它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以上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计算到考试报名当年年底。所列“相关专业中级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等。 B、是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C、今年的报考范围进一步扩大,凡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现从事会计、财政、税务或审计等相关专业的人员,如已取得会计师、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高级会计师申报条件或破格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