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起本、高职(高专)考试科目
高起本、高职(高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相关信息
1.高起本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艺术类专业,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招生学校录取时参考)。 理工类、体育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 2.高职(高专)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外语类、艺术类、公安类:语文、数学(文)、外语(艺术类专业,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招生学校录取时参考)。 理工类、体育类、西医类、中医类:语文、数学(理)、外语。 (二)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二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每门满分均为150分。外语试题分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的语种要求进行选择。 1. 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 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 理工类:政治、外语、高数(一)。 4. 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数(二)。 5. 法学:政治、外语、民法。 6. 教育学: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 农学: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 医学: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9. 体育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上述科目实行全国统考。各科命题范围不得超出教育部颁发的相应科类复习考试大纲。 (三)专业课加试 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招生学校可在考试院成招办统一组织下根据专业要求进行专业课加试。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必须加试专业课,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需专业课加试的科目已在《2005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专业课加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