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材料及要求
1.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税专业)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
4.学历证书(提供历次学历证书);
5.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8.公示公告和公示结果;
9.按规定提交的专业论文、著作等业绩材料(包括:成果鉴定、奖励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原件;
10.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原件核对退回)。
11. 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需要...
1.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税专业)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
4.学历证书(提供历次学历证书);
5.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8.公示公告和公示结果;
9.按规定提交的专业论文、著作等业绩材料(包括:成果鉴定、奖励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原件;
10.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原件核对退回)。
11. 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