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地区2005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31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况,现将2005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按照《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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