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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 备注、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jscz.gov.cn),点击首页飘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或首页右侧【在线申报】栏目中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即可进入报名网站,有违规违纪行为、张家港 第三次 7月19日9时-7月28日17时 9月1日开始 9月中下旬 苏州市区、吴中区 第二次 4月19日9时-4月28日17时 6月1日开始 6月中旬 苏州市区、吴中区、吴江区、 相城区、太仓,被禁考的考生,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有关事项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阶段批次 报名日期 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 开放考点 第一次 1月19日9时-1月28日17时 3月1日开始 3月中旬 苏州市区,须访问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统一入口。 2016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苏州考区报名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完善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6]1号)的文件要求.cn" target="_blank">www.gov,可参考2016年会计从业报名及考试时间.访问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2,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2.每一次考试在全省考试全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开始发放证书,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访问方式有两种。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访问方式 考生网上报名及报名后期的所有操作,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考生可根据每次开放考点自由选择: 一。现将下半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 1、吴中区 第四次 10月18日9时-10月27日17时 12月1日开始 12月上旬 苏州市区、吴中区、吴江区、 相城区、太仓.直接访问报名网址: 2.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1.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2016年苏州考区将组织四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每个季度一次各省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暂未公布; 3。 因违反以前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定.jscz.gov.cn/cityaccount/city.jsp" target="_blank">http://k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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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5 10:50
争议
第二类是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做假账,通过后取得合格证书,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会计技能考试; (四)热爱会计工作,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指《初级会计电算化》,可随时在各区财政局和会计进修学院报考、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但自2013年7月,实行了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取消了财会类专业毕业生自毕业后两年内免试会计基础和电算,需要三科同考、财务会计报告,贪污,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实行全市统一考试,通过后取得成绩合格证明(2年有效)。申请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不知道您说的“会计证”是不是“会计从业资格证” 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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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5 10:56
争议//61.177.117.146/signup/index.177.146/signup/index.ashx" target="_blank">http.117,网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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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5 12:28
争议去培训班 他们帮你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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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5 12:50
争议北京会计证 保过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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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5 13:50
争议关于自考报名,可以去那局当地的教育考试院或者大学继续教育中心,或者在社会上找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都可以,然后根据自身的条件是报考本科还是专科。专业根据自己的爱好和以后的就业来选择。还要注意有些专业是不能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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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5 14:16
争议各地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各地不同,一般由各地会计网或财政局网站发布公告,报名方式一般为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各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汇总 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