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取得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4)专升本已经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5)具有专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11年以上。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3)取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考试培训对象:
物流、运输、邮政、外贸、航运、快递、货代、船代、港口、配送、仓储、调度、制造、电子商务、商场、超市、采购、流通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三)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企业物流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他们在现代物流基础理论、管理手段、技术方法和作业技能等方面的水平,使受训学员具备现代物流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更好的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符合《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在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合格后,取得物流师(二级)国家法定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考试内容
(1)基础知识:物流管理系统、物流装备与标准化、物流相关法律。(2)专业知识:采购管理、仓储管理、国际货运管理、配送管理、运输管理、生产物流管理、物流信息管理、物流成本管理、国际物流、等内容。(3)综合评审:撰写论文并答辩。
(五)培训教程:《物流师基础》、《物流师》、《物流考试指南》等教材,中心另行免费发放相关资料。
(1)培训方式:面授讲解、案例分析、模拟考试、课外网上辅导、免费资料发放、考前总复习等方式相结合。
(2)欢迎相关单位及学校集体报名参加培训,集体报名可按我中心统一规定对培训费予以适当优惠;同时,欢迎相关单位、学校合作举办培训。我中心老学员(参加过我中心职业资格培训者)、已经取得三级资格者可以按照我中心的统一规定享受优惠。
(3)主要上课时间:平时晚上、周日白天。
(七)报名须知:
(1)每天上午8:30-下午6:00,双休日白天及平时中午均可报名。
(2)培训、报考同时进行,报名时请提交同底二寸照片二张,一寸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及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各一份;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培训申报表》;
另:报名时在本中心办公室进行数码照相(用于准考证)。
(八)考试与鉴定:
物流师职业资格考试与鉴定评审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考试、专业能力考试、综合评审(撰写方案)三个部分,其中职业道德10分、理论知识90分;专业能力100分;综合评审100分。三个部分考试分别达60分为合格。采取闭卷笔试、模拟操作等考核方式进行。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有效。
(九)政策待遇:
凡取得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文件规定享受相应津贴,其标准为:“已取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按不低于150元/月的标准执行。”
(1)取得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4)专升本已经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5)具有专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11年以上。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3)取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考试培训对象:
物流、运输、邮政、外贸、航运、快递、货代、船代、港口、配送、仓储、调度、制造、电子商务、商场、超市、采购、流通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三)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企业物流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他们在现代物流基础理论、管理手段、技术方法和作业技能等方面的水平,使受训学员具备现代物流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更好的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符合《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在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合格后,取得物流师(二级)国家法定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考试内容
(1)基础知识:物流管理系统、物流装备与标准化、物流相关法律。(2)专业知识:采购管理、仓储管理、国际货运管理、配送管理、运输管理、生产物流管理、物流信息管理、物流成本管理、国际物流、等内容。(3)综合评审:撰写论文并答辩。
(五)培训教程:《物流师基础》、《物流师》、《物流考试指南》等教材,中心另行免费发放相关资料。
(1)培训方式:面授讲解、案例分析、模拟考试、课外网上辅导、免费资料发放、考前总复习等方式相结合。
(2)欢迎相关单位及学校集体报名参加培训,集体报名可按我中心统一规定对培训费予以适当优惠;同时,欢迎相关单位、学校合作举办培训。我中心老学员(参加过我中心职业资格培训者)、已经取得三级资格者可以按照我中心的统一规定享受优惠。
(3)主要上课时间:平时晚上、周日白天。
(七)报名须知:
(1)每天上午8:30-下午6:00,双休日白天及平时中午均可报名。
(2)培训、报考同时进行,报名时请提交同底二寸照片二张,一寸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及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各一份;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培训申报表》;
另:报名时在本中心办公室进行数码照相(用于准考证)。
(八)考试与鉴定:
物流师职业资格考试与鉴定评审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考试、专业能力考试、综合评审(撰写方案)三个部分,其中职业道德10分、理论知识90分;专业能力100分;综合评审100分。三个部分考试分别达60分为合格。采取闭卷笔试、模拟操作等考核方式进行。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有效。
(九)政策待遇:
凡取得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文件规定享受相应津贴,其标准为:“已取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按不低于150元/月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