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举报
2017-09-25 15:20
(4)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及单位考核合格证明。 注册证书: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 (1)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申请表; (2)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须在变更前30日内向原注册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者应当到原注册机关重新办理注册手续。再次注册、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需参加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组织的估价业务培训,并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二年期满后再申请注册的注册管理,该证件自签发之日起超过二年的,应当附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三)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人员,逾期未申请或者虽经申请但未获准注册的,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初审机构(以下简称注册初审机构),其资格自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签发之日起可保留二年; (3)因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或者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4)受吊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5)不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内执业或者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内执业的;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 (五)申请房地产估价师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在资格保留期限内申请注册的,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3)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注册管理机构将取消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登记内容变更,应有受聘单位考核合格和知识更新,经审批符合注册要求的,准予注册,方可准予注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省。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部门为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注册机构)。凡脱离房地产估价师工作岗位连续时间二年以上者(含二年): (一)经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者: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自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注册; (2)因受刑事处罚、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
举报
2017-09-25 15:46
我单位新进一位同事,2010年通过房地产估价师,可是曾因经济原因曾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考验期到2012年12月结束。领导让我问问该同事能不能注册?如果现在不能,什么时间能注册?我问过多人,有人说考验期结束后3年才能注册,这种说法对吗?
附: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 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第十四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三)因房地产估价及相关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四)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五)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六)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申请在2个或者2个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的; (八)为现职公务员的; (九)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
|
举报
2017-09-25 17:16
你有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