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环保工程师(英文译为:Registere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gineer),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 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由省人事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56号)。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成立环保工程专业专家委员会 , 该委员会负责拟定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试题 , 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题库 , 组织评阅卷工作 , 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大纲、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和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时间1 天,上、下午各4小时。考试内容包括: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工程流体力学与流体机械、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环境监测与分析、环境评价与环境规划、污染防治技术及职业法规共15个科目,其中前九个科目为公共基础部分(上午),共计120题;后六个科目为专业基础部分(下午),共计60题。试题结构均为四选一的单选题。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时间2天,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考试内容包括:环境法规与标准、水污染防治工程技术、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实践、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实践、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实践、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物理污染控制工程实践共9个科目。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56号)。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成立环保工程专业专家委员会 , 该委员会负责拟定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试题 , 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题库 , 组织评阅卷工作 , 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大纲、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和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时间1 天,上、下午各4小时。考试内容包括: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工程流体力学与流体机械、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环境监测与分析、环境评价与环境规划、污染防治技术及职业法规共15个科目,其中前九个科目为公共基础部分(上午),共计120题;后六个科目为专业基础部分(下午),共计60题。试题结构均为四选一的单选题。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时间2天,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考试内容包括:环境法规与标准、水污染防治工程技术、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实践、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实践、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实践、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物理污染控制工程实践共9个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