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行政许可条件 1,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自治区、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准予注册的。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参考第五条
注册管理
(一)、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三)、申请材料目录 1;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一般情况下1个月左右;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注册管理
(一)、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三)、申请材料目录 1;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一般情况下1个月左右;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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