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二)师承和确有专长考生
1、《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前的人员
(1)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直辖市)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地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审定为确有专长并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人员;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并经设区的市卫生;
(4)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后的人员
(1)师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需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毕业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授予《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省(自治区,1999年和2000年未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民族医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具有中医、民族医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申请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指导老师必须具有中医、中医药行政部门确认医术有专长;
(3)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后、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能报考临床、口腔中医助理医师资格报名条件、具有高等学校中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和2000年未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
2,以及具有中等专业学校中医学专业学历:
(一)具有规定学历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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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师承和确有专长考生
1、《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前的人员
(1)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直辖市)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地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审定为确有专长并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人员;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并经设区的市卫生;
(4)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后的人员
(1)师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需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毕业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授予《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省(自治区,1999年和2000年未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民族医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具有中医、民族医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申请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指导老师必须具有中医、中医药行政部门确认医术有专长;
(3)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后、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能报考临床、口腔中医助理医师资格报名条件、具有高等学校中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和2000年未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
2,以及具有中等专业学校中医学专业学历:
(一)具有规定学历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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