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不一样。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2006年7月起,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考用书进行了修订,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基础知识》(2006年版)和《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2006年版)两本书。2006年7月30日起,电子化考试和笔试的命题范围统一进行如下调整:保险原理知识占25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一章至第五章。
2006年7月起,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考用书进行了修订,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基础知识》(2006年版)和《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2006年版)两本书。
2006年7月30日起,电子化考试和笔试的命题范围统一进行如下调整:保险原理知识占25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一章至第五章。财产保险知识占1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六章。人身保险知识占2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七章。《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占15分。其他相关法规部分占3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占20分(全部为判断题)。《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占10分。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项目(简称“CICE项目”)自2005年首次考试运行以来,发展情况良好,质量稳步提高,参考人员及参与机构数量持续增长。CICE项目标准化的资格认证体系和专业知识学习平台为我国保险行业培养出大批专业人才,为行业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CICE项目编审委根据行业最新发展趋势和要求,对2015年考试相关资格和课程作出重大调整,公告如下。
2015年CICE项目考试公告重要提示
(一)2014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CICE项目执行单位签订《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项目合作协议》,明确CICE项目是提升行业人才队伍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CICE项目正式纳入中国保险职业教育培训框架的整体规划中。
(二)CICE项目在总结十年运行经验及行业需求变化的基础上,2015年对资格和课程体系作出重大调整,突出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灵活性,以适应保险公司内外勤人员对具体岗位学习的不同专业需求,考生可自主决定选考课程。
1、在管理系列资格上,保留“中国寿险管理师”资格,中级资格课程设置取消原来五门固定课程的模式,改为在三门必考课程的基础上,从八门管理专业课程中任意选考两门课程进行组合,即“3+2”模式;高级资格课程设置沿用原来课程设置不变。
2、在销售系列资格上,不再设立“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资格,取消原来依据保险产品方向为主设立资格的模式,改为依据保险销售渠道,设立“中国个人寿险规划师”、“中国银行寿险规划师”、“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资格,中级资格均设置为四门必考课程;高级资格设置为在取得中级资格的基础上,从七门专业课程中任意选考五门课程进行组合,即“4+5”模式。
(三)为做好新旧资格体系过渡工作,已报考旧资格体系并通过部分课程的考生,可在2015年继续完成已报考资格内的其余课程,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新报名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适用新资格体系。2016年起,全部考生只适用新资格体系。
(四)为了及时反映保险业政策法规及行业发展的最新变化,CICE项目将建立教材动态修订机制,在第三版教材修订过程中,逐步建立由基本理论、实务操作和政策法规组成的教材结构,提升CICE项目专业知识平台对行业的核心价值。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2006年7月起,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考用书进行了修订,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基础知识》(2006年版)和《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2006年版)两本书。2006年7月30日起,电子化考试和笔试的命题范围统一进行如下调整:保险原理知识占25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一章至第五章。
2006年7月起,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考用书进行了修订,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基础知识》(2006年版)和《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2006年版)两本书。
2006年7月30日起,电子化考试和笔试的命题范围统一进行如下调整:保险原理知识占25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一章至第五章。财产保险知识占1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六章。人身保险知识占2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七章。《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占15分。其他相关法规部分占3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占20分(全部为判断题)。《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占10分。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项目(简称“CICE项目”)自2005年首次考试运行以来,发展情况良好,质量稳步提高,参考人员及参与机构数量持续增长。CICE项目标准化的资格认证体系和专业知识学习平台为我国保险行业培养出大批专业人才,为行业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CICE项目编审委根据行业最新发展趋势和要求,对2015年考试相关资格和课程作出重大调整,公告如下。
2015年CICE项目考试公告重要提示
(一)2014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CICE项目执行单位签订《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项目合作协议》,明确CICE项目是提升行业人才队伍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CICE项目正式纳入中国保险职业教育培训框架的整体规划中。
(二)CICE项目在总结十年运行经验及行业需求变化的基础上,2015年对资格和课程体系作出重大调整,突出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灵活性,以适应保险公司内外勤人员对具体岗位学习的不同专业需求,考生可自主决定选考课程。
1、在管理系列资格上,保留“中国寿险管理师”资格,中级资格课程设置取消原来五门固定课程的模式,改为在三门必考课程的基础上,从八门管理专业课程中任意选考两门课程进行组合,即“3+2”模式;高级资格课程设置沿用原来课程设置不变。
2、在销售系列资格上,不再设立“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资格,取消原来依据保险产品方向为主设立资格的模式,改为依据保险销售渠道,设立“中国个人寿险规划师”、“中国银行寿险规划师”、“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资格,中级资格均设置为四门必考课程;高级资格设置为在取得中级资格的基础上,从七门专业课程中任意选考五门课程进行组合,即“4+5”模式。
(三)为做好新旧资格体系过渡工作,已报考旧资格体系并通过部分课程的考生,可在2015年继续完成已报考资格内的其余课程,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新报名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适用新资格体系。2016年起,全部考生只适用新资格体系。
(四)为了及时反映保险业政策法规及行业发展的最新变化,CICE项目将建立教材动态修订机制,在第三版教材修订过程中,逐步建立由基本理论、实务操作和政策法规组成的教材结构,提升CICE项目专业知识平台对行业的核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