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营养师基础,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
公共营养师学习的内容主要有,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劳动部统一组织考试,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岗位培训证书。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四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医学基础、人群营养基础、膳食营养指导与疾病预防、二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一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基本烹调、营养等内容和技能。
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食物卫生基础、营养咨询和教育、食品营养评价、社区营养管理和干预等。重点学习并掌握食物选择、食谱编制。 。
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