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中级统计资格考试科目: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二个科目,其代码分别是"1"和"2"。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合格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统计专业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全部考试科目合格者,授予由人事部统一印制、全国范围内有效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统计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成绩采用单科累积的方式,每个科目考试合格,由省(区、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发给单科合格证明。规定的科目全部合格后,由国家统计局颁发统计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合格证书。乙种考试各单科合格证只在四年内申办合格证书有效,逾期该科目必须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