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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08年4月1日起实施的教育部第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独立学院经学位授予资格审批后,向合格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
漓江学院从2008级起向毕业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的,由学院授予国家统一认可的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