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为了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完善和规范 “以勤工助学为主导、贷款为主体,奖、助、贷、补为一体”的联动助学工作体系。目前学院学生资助形式主要包括:
“奖”—奖学金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三种。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院一等奖学金800元/人,学院二等奖学金600元/人,学院三等奖学金300元/人。
困难生资助办法
“助”—勤工助学
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包括校内和校外岗位,依据“特困生优先”和“按劳取酬”原则,让同学们在通过诚实劳动获取报酬的同时,锻炼才干。
“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即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额度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补”—国家助学金
学院困难补助金即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面向在校生中约20%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的困难补助,一年按10个月计算、发放补助额。对其中5%左右的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月补助400元,除特困生外其余15%左右贫困生,每人每月补助250元。
大学生医保
我院全体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参保费用为每人每学年30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政府补助240元。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