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岗位要求 1.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2.性格开朗,积极乐观; 3.具备良好沟通表达能力; 4.认真负责,有耐心,喜欢小朋友; 5.性别不限,民族不限; 6.有艺术特长者优先。 (二)工作职责 负责课程执教及教务情况的对接汇总汇报; 负责学员比赛及成果展演的落实工作; 管理学员及学员成果的推广宣传; 整合汇总各科目的教学数据与课件资料,定期交流修正; 按教务管理部门设定的续课指标圆满完成续报任务。 (三)艺术科目 教学内容主要为以下科目: 少儿街舞、少儿民族舞、拉丁舞、科普英语、国画、素描、儿童画、尤克里里、硬笔书法、软笔书法、主持人、围棋、跆拳道、钢琴、少儿武术、啦啦操、架子鼓、右脑开发、手工课等。 (四)工作地点 天津市各培训机构、幼儿园、艺术协会、艺术中心,地点分布在西青区、南开区、河北区、和平区 、北辰区、河东区、东丽区、红桥区、河西区、津南区、蓟州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武清区、滨海新区。 四、艺术教师基本待遇 按课时获得课时费用 兼职教师:课时费用为60-120元。 资深兼职教师:课时费用为100-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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