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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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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319        返回列表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二、学校代码:13276    浙江省代码:0093

三、办学地点:兰溪校区(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迎宾大道3388号)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七、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学校在各个省的提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00%进行。

(三)外语语种不限。

(四)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六)专业录取规则

1. 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5分。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2. 普通类专业

(1)浙江省:进档考生按总分和位次号择优录取。

(2)非浙江省: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名次高、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以及综合素质评价高的考生。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3. 美术类专业:我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按高考总分750分计)×50%+专业成绩(按满分100分计)×7.5×50%。 

4. 我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 对录取的新生全部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按培养成本收费,考生要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学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迎宾大道3388号

(三)联系电话:13957979992

传    真:0579-82291190

(四)学校网址:http://xz.z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xzzs.zjnu.edu.cn/

十、其他:本章程由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