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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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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奖学金设置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265        返回列表

   

    为奖励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为鼓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设置了一、二、三等奖学金,奖学金奖励面达到学生总数的30%。

    学院面向新生专门设立“新生奖学金”,具体如下:

(一)面向普高生设立“新生奖学金”,标准如下:

1、第一志愿(平行志愿)报考我院,普通高考总成绩排名在本省(高职专科批)文科前500名,理科前1000名,且居全院文、理科前3名,入学后可全额免3年学费

2、高中阶段获得过地市级各项荣誉称号(包括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的考生,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

3、具备体育特长,高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田径、篮球、跆拳道、健美操、羽毛球、乒乓球、无线电侧向等项目比赛,获得省级比赛团体前三名(个人项目前六名)或 地市级比赛第一名的考生;或是经由以上项目被认定为“国家二级及以上级别运动员”的考生;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

(二)面向符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报名条件的中职免试生设立适当的奖励,标准如下:

1、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入学后可全额免3年学费;

2、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入学后可根据奖项级别分别获得一次性奖励6000元/人、4000元/人。

(三)面向优秀中职生(参加单招单考)设立适当的奖励,标准如下:

1、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部门等组织的省级技能大赛(技能大赛项目需与所学专业相关)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入学后可根据奖项级别分别获得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注:团体比赛项目奖励金额减半)

2、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部门等组织的地市级技能大赛(技能大赛项目需与所学专业相关)一等奖的考生,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注:团体比赛项目奖励金额减半)

3、中职阶段获得过地市级各项荣誉称号(包括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的考生,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

4、具备体育特长,中职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田径、篮球、跆拳道、健美操、羽毛球、乒乓球、无线电侧向等项目比赛,获得省级比赛团体前三名(个人项目前六名)或 地市级比赛第一名的考生;或是经由以上项目被认定为“国家二级及以上级别运动员”的考生;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

(注:各项新生奖学金只能靠高享受一个等次,不能重复享受。新生入学两周内,向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提出申请,并提供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公示合格后,由学院统一颁发。)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奖励在校学生中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我院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对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我院设有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人·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