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努力践行“精业济群”的校训精神,学校设立以下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是国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和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
3.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活动的学生。标准为: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全校12名);一等奖3500元/年(比例为4%);二等奖2000元/年(比例为8%);三等奖1000元/年(比例为18%);单项奖学金600元/年。
4.学校新生奖学金是为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报考我校而设立的。标准为:特等奖20000元,奖励高考成绩在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列前10名的考生;一等奖10000元,奖励高考成绩在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列前50名的考生;二等奖5000元,奖励高考成绩在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列前100名的考生;三等奖2500元,奖励高考成绩在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列前500名的考生;鼓励奖若干名,标准为500元/人。以上奖学金均在入学时一次性奖励。
5.学校专项奖学金由社会机构或个人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我校现有华海药业奖学金、大熊奖学金、亚洲基金会奖学金等企业和机构设立的奖学金以及孙明杰、章士金、顾吉衡、刘席珍等个人设立的奖学金。
一、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的重要形式。我校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均为无担保方式的贷款。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年/人。我校的贷款额度充足,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同学都能获得足额的贷款。此外,学生还可以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助学金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还设立了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500-3500元/年。
2.学校助学金:标准为1500元/年。
3.专项助学金:由社会机构或个人捐资设立,额度不等。
三、勤工助学
我校设有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负责勤工助学工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参与勤工助学,获取相应报酬。目前,我校主要有助教、助研、助管、后勤服务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四、困难补助
我校的困难补助体系分为校、院两个层次,设有专门的困难补助基金,用于资助因生病、受灾等突发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
五、绿色通道
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设立“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经核实后,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措施予以资助,确保我校任何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