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等。
一、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并取得教育部统一颁发的荣誉证书。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并取得省级教育厅统一颁发的荣誉证书。
三、学院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一等奖每人每年1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700元,三等奖每人每年400元,取得学院颁发的荣誉证书。
四、企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1000元,取得学院颁发的荣誉证书。
五、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资助,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000元/年,凡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到当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教育局)咨询有关生源地贷款事宜,学校将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材料。
六、为了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院,我院特实施“优秀新生资助计划”:
该计划受助对象为已被我院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宁夏籍新生,且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宁夏二本录取分数线,其中文科考生四名,理科考生六名,共计十名,每名受助新生学院一次性奖励10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资助,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000元/人/年,凡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到当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属于教育局)咨询有关生源地贷款事宜,学校将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