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贷助学金体系 | |
奖学金设置 | |
优秀新生奖学金 | 从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重点录取线原始分40分及以上,且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新生中评选,评选比例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以不超过我校在该省招生计划的3%为限。获奖学生每人可得奖学金1500元。 |
国家奖学金 | 奖励品学兼优的特别优秀的学生,8000元/人.年。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00元/人.年。 |
国家助学金 |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0元/人.年。 |
董事会奖学金 | 学习成绩优秀,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的学生,3500元/人.年。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按学生人数,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奖比例如下 |
1、 特等奖:2%,2500元/人.年; | |
2、 一等奖:3%,1500元/人.年; | |
3、 二等奖:10%,1000元/人.年; | |
4、 三等奖:25%,500元/人.年。 | |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 在应届毕业生中评选,1000元/人.年。 |
困难生资助办法
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措施 | |
国家助学贷款 |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及有关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勤工助学 | 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
困难补助 | 困难补助不定期发放。补助款额视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和全校申请人数分等级发给。 |
生活补贴 | 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