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主页 | 保存桌面 | 手机版 | 二维码
会员标识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新闻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新闻中心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298        返回列表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高职院校。

  一、学院全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4318)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三、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专科)教育。

  四、学院地址:学院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分为校本部(陕西省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环路1号,邮编:719000)和神木校区(陕西省神木县滨河新区学苑路1号,邮编:719300)。

  五、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参加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成绩合格的“三校生”。

  六、招生计划:

     2017年面向陕西、山西、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河南、四川八省(自治区)招收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有: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煤矿开采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化工装备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护理、物流管理、会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电子商务、社区管理与服务等19个专业。

  七、录取规则:学院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1、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录取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根据考生分数录取到所填报的其他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也可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2、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地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相关的录取政策执行。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执行。

   4、外语语种不限,所有被录取考生进校后学习的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八、收费标准:所有专业学费均为4600元/人·年,住宿费800元/人·年,按学年收取。

  九、奖助学与优惠政策:

 学院建立了以“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奖助学体系,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帮助优秀学生和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奖助学体系: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学院奖学金500--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

(2)优惠政策:2017年,凡被我院录取的三年制新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①所有入学新生第一年统一减免学费1600元;②高考成绩上二本线者,免三年学费;③高考成绩上三本线者,免第一年学费;④陕西省考生高考成绩排本省入学新生中前50名者、其他省考生高考成绩排本省入学新生中前20%者,免第一年学费;⑤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各种奖励者,免第一年学费;⑥榆林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三年学费、住宿费全免。

  十、毕业证书的颁发: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所学课程并通过相关考试,可获得榆林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网上统一电子注册,可上网查询。

     十一、联系方式:

    校本部:

    联系电话:0912-3456004  3456444  3456005

    18091200066  18091200200 18091200016

  传真:0912-3456004

  电子信箱:zsb14318@163.com

  网址:http://www.yulinvtc.com.cn

    神木校区:

    联系电话:0912-8513000 8513088  8513012   

    15929056139   18691248881  13892298860

    传真:0912-8513012

    电子信箱:ylsmvtc@163.com

    网址:http://www.ylsmvtc.com/

    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学苑路1号

 

                                                 二○一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