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设立奖学金,以鼓励在学习、素质拓展和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除发放奖学金外,同时授予校(院)优秀学生称号。专项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评为校级,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3档。1档为每人每年2000元;2档为每人每年3000元;3档为每人每年4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给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生工作表现发放资助金。勤工助学活动以提供学生的实践锻炼机会为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