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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347        返回列表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我院2017年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2. 学校代码:在豫招生代码:6291  

             部标院校代码:14245

3. 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4.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 办学层次:专科层次教育

6. 证书颁发:学制为3年(应用电子技术、通信技术专业除外)、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要求

1.计划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省招生管理部门通过规定渠道向社会公布;二是我院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载体和形式向社会公布。

2.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补充规定。

3.男女生比例:除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业要求男生报考外,其他各个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

三、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提档比例:在河南省按省招办要求提档,其他省按照我院与各省协商的比例提档。

3.我院将根据考生志愿,从达到各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严格执行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

4.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5.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除按教育部及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外,还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四、录取条件

1.录取条件: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请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报考我院。我院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统一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2.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业只招收男生。

3.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业考生体检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的体检标准。

五、收费标准

我院按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标准: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美工和运营方向)、电子商务(电商数据与分析方向)、电子商务(高级手机网站运营工程师方向)、汽车营销与服务、学前教育、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3300元/年•生,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品牌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5600元/年•生,其它专业3600元/年•生;住宿费标准:八人间500元/年•生、六人间650元/年•生、四人间960元/年•生。

六、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

1.设立“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村、乡(镇)、县(区)三级贫困证明入校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手续。

2.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七、其他

新生入校后,我院将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相应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我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    址:河南省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

邮政编码:453006

咨询电话:0373-3720999、3720888(传真)

网    址:http://www.xxvtc.edu.cn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访问、报考我校!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