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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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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普通高考学生)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341        返回列表

一、院校基本情况

江苏招生代码:1957

院校名称(全称):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院校简介

区域位置优越

学院位于国家经济实力强劲的“长三角经济中心城市”无锡,坐落于著名的太湖山水城旅游区,毗邻三国城、鼋头渚等5A级风景名胜。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周边名企荟萃,依托长三角的区域优势和旺盛的人才需求,倾心培育国际化、职业化、个性化的高端技能型人才,为有志青年的择业、创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天地。

教学成果显著

学院形成了汽车类、建筑类、航空类、机电类、财经类和国际本科等在江苏高校中独具特色、优势显著的品牌专业群。其中汽车技术服务专业群被列入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汽车技术服务实训基地”被江苏省教育厅授予“省级高职实训基地”;中澳国际本科获得澳大利亚教育部和中国教育部的肯定。

办学模式新颖

学院建立了融专业教学、岗位培训、技能竞赛、技能鉴定、技术研发五大功能于一体的多个实训中心。坚持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现代学徒制育人模式,实现校企资源共享和双赢目标。为学生提供进一步深造的途径。并与台湾圣约翰科技大学等达成学术交流协议,选派优秀学生赴台湾高校进行学分互认研修。

职业规划完善

学院临近10多个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并且凭借苏南地区经济发达、人才需求旺盛的优势,以及上千家国企、外企等构成的就业网络,就业得到了可靠保障,成为全省就业率高、就业质量优的院校之一。就业率始终稳居98%以上,其中78%的毕业生在苏南就业。

三、招生对象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文、理科类、艺术类考生。

四、录取规则

    1.录取总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规定,贯彻省教育厅、考试院招生工作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认真审核考生档案。

    2.面向普高的文、理科考生注册入学录取原则:

   (1)根据“高考语数外三门成绩总和+等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优先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要求,等级加分指4门必测科目中,每一门科目达到A级即加20分,B级加10分,C级及D级不加分。凡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我院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确定考生是否被我院录取。  

(2)优录原则:对某些方面有突出特长,综合素质较高、符合我院优录条件的,可来我院报名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面试在8月份注册申请前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题库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命题。

    面试的条件:

    A.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励的考生。

    B.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C.对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报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3.艺术类考生录取方式与原则:

    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首先参加江苏省统一录取批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填报。我院将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与专业成绩总分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对学生奖、助、贷政策

   (一)资助政策: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资助学生完成学业。

   (二)奖励政策: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给予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给予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

    3.学院奖学金:学院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特设立南洋奖学金、院长特别奖学金及技能单项奖励。

    4.企业奖学金:中锐教育、上海通用、上海大众、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给予1000元-40000元不等奖励。

    上述各类奖学金获奖面高达40%以上。

   (三)助学贷款政策:

 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助学贷款文件精神,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办理最高额度8000元无息助学贷款。

六、招生专业计划 

 2017年我院共设置37个专业(方向),以满足考生选择要求。招生计划最终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江苏招生考试》报上公布的为准。

七、其他

    1.本章程仅适用于江苏省招生工作,由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院成立由纪委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3)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

    1.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10-85551105、85553200

       传真:0510-85556621

    2.学院地址:江苏无锡太湖山水城旅游区山水西路88号

    3.邮政编码:214081    

    4.电子邮件:xyzb@wsoc.edu.cn

    5.学院网址:http://www.wso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