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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学院奖学金设置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187        返回列表
一、免收学费
武汉学院录取的本科考生中,高考考分在武汉学院本科录取批次的前一批次线以上者,前10名学生取得免学费资格,每学年开学前经学院评审后(第一学年根据高考考分评定,以后学年根据学生综合表现按学院相关制度评定),可免交当年学费。
二、生源地贷款
  已经开通生源地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
  三、教育奖励基金
  学校设有陈一丹教育奖励基金、松海教育奖励基金,分别奖励在各方面有卓越表现的优秀学生,其中“陈一丹奖”是目前全国独立学院中奖励金额最高的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的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对象为高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8000元/年。
  五、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5000元/年。
  六、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七、学院奖学金
  是用于奖励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的学生,标准为一等(20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
  八、勤工助学
  凡在我院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生,均可申请从事勤工助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的工资标准为8元/小时,每月报酬最高为24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生源地贷款
已经开通生源地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勤工助学
凡在我院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生,均可申请从事勤工助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的工资标准为8元/小时,每月报酬最高为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