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过奖、贷、助、免、补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奖励方面:在校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同时,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3)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6000元/人。(4)学院奖学金每年400-1000元/人。(5)学院对夏季高考考生、春季高考考生、高考特长生(包括艺术和体育)等优秀学生有相应奖励政策。
资助方面:除可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不同程度的资助,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十分重视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主要设有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生源地贷款和勤工俭学等。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为在校生的14%,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1档1000元,2档2000元,3档3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同时,学院设立助学基金用于学生勤工俭学;学生顶岗带薪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