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国家奖、助学金。2007年以来我校10000余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分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人· 年,国家助学金标准分一、二、三等分别为4000元/人·年,3000元/人· 年,2000元/人·年;
2、学校奖学金。学校设有校长奖,奖励20000元,还设有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创新奖、特长奖等若干单项奖学金;
3、学校还设有“阳光工程”基金,对贫困生进行资助;
4、学校给愿意参加勤工助学的贫困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5、国家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贷,每年8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问:学校有哪些资助学生努力学习的措施?
答:1、学校设有“阳光工程”基金,对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提供学费资助;设有“阳光工程”救急金,对生活困难学生提供生活救急。
2、学校设有一、二、三等奖学金和若干单项奖学金。
3、勤工助学基金:凡愿意参加勤工助学的贫困学生,可在学校勤工助学办公室安排下,通过劳动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