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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332        返回列表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大学园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2017年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高职高专分数线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2、执行平行志愿省份,执行平行志愿投档“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没有执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当地规定执行。
3、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4、录取专业时,不设专业极差,按总分(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按照“专业清”的原则,首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依次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如专业志愿服从,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5、各专业均文理兼收。助产和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只招女生,其他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6、体检要求: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 颁发证书: 毕业证书种类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名称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八、资助措施:设立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设立校内奖学金、特困学生补助、勤工助学岗位等。 
九、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 0557-3095368           监督电话:0557-3095639
 网址:http://www.wbwsxy.com               电子邮箱:wbwsxy@126.com           
十、本章程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未尽事宜可向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