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级奖学金:
评选对象: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类别:一等奖和二等奖。
评选时间:每年评选一次。
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
5、遵守法律和院纪院规,无违反院规院纪行为,学期内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新生奖学金:
1、热爱祖国,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
5、遵守法律和院纪院规,无违反院规院纪行为,学期内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新生奖学金:
评选对象:当年录取新生
类别:一等奖和二等奖。
评选条件:符合新生奖学金标准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勤工助学
主要有两个途径
1、学院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必须由本人申请,由系审核,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2、主管部门,积极联系校园周边单位,扩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
勤工助学劳动报酬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
1、发放标准:校内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劳动质量而定。
2、发放程序:月末由本人填写勤工助学岗位登记表,由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再由所在系部审核后,由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最后由财务部门发放。
二、特困生补贴
学院给予特困生经济补贴
申请程序:学生本人申请-----资助中心外调---学院领导审批
二、特困生补贴
学院给予特困生经济补贴
申请程序:学生本人申请-----资助中心外调---学院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