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主页 | 保存桌面 | 手机版 | 二维码
会员标识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新闻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
新闻中心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229        返回列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1、本章程适用于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

2、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3、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1、学校代码:14462

2、学校名称: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层次:专科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通知书签发人:尚连山(校长)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普通高考、对口升学、五年一贯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相关信息以山西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考

1、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外语语种:我校各专业均为英语。

3、专业安排办法:录取专业依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4、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达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类专业在文化课达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二)对口升学

1、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3、外语语种:我校各专业均为英语。

4、美术、音乐类专业,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它专业按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五年一贯制

1、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3、严格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分配专业,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不愿调配的考生予以退档。

五、证书颁发

学生毕业统一颁发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分年度收取,如有变动,则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文史类2600元、理工类2800元、外语类4000元、体育类3000元、艺术类5000元。

2、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参与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3、学校设有“石磊奖学金”,同时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学校地址

朔州市开发区长宁东街85号     邮编:036000

八、咨询方式

电话:0349-8851058    8851059

传真:0349-8851058

网址:www.sxszsfdx.com

九、本章程由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