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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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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2017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339        返回列表

一、院校名称: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

二、办学类型:陕西省教育厅主管    公办成人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地址:

西安市太白北路254号(校本部)        邮编:710068

西安市建工路50号(建工路校区)        邮编:710043

四、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及录取规则。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对其所填报平行志愿依次检索,在有计划空额且满足相关条件时考生档案投入我校。

2、优先保证第一专业志愿及专业方向的选择,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当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则根据其所报专业志愿调剂到相应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按退档处理。

3、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在高考总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长的考生。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我校不再进行任何加试。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五、收费标准:文史类:5500元/年  理工类: 5500元/年

六、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学校还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特困生3500元,一般困难生2500元)及困难生生活补贴,受助学生占在校生比例30%以上。

2、学生奖学金资助: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学生占在校生比例30%以上;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600元;三等奖学金:400元。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学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及直招士官学生的学费进行补偿及减免,每年学费补偿额为5500元。

4、勤工助学资助: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提供多种兼职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5、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按照国家“绿色通道”政策,对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于以资助,切实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

八、证书种类: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九、联系电话:029-88498507、88497427、87580238   邮编:710068

十、网址:http://www.sjzdedu.com   

邮箱:651062768@qq.com

本章程由校长安书科同志严格审核,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