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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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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273        返回列表

   

     学院名称:山西警官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69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双塔南路34号      邮编:030006

     网    址:www.sxpolice.org

     联系电话:0351—2673067   2673888

     招生原则: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成立以院纪检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纪检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学院录取通知书签发人:许文海 ,职务:院长。

  二、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参考师生比、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和生均占地面积等办学条件,结合上年招生基数和计划完成等方面的情况,统筹调整招生计划。

    三、学院录取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山西省对口升学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按分数排队的原则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对于高考考生,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对于三二转段考生,经考生本人自愿申请,我院对中职阶段课程成绩、操行考核成绩全部达到及格以上者予以录取。

     四、专业要求:

     1、考生体检,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纹身,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报考我院刑事执行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在170厘米、女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上,裸眼视力在4.8以上。

五、外语要求:根据我院现有条件,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奖学金、贷款、勤工助学:学院为学生开设多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项目。此外,学院针对学生个人开设个人奖学项目。学院建有完善的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助学金”等助学项目。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申请各类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获得经济帮助。

  学历证书颁发:山西警官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其他:新生入校后,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