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和5000元,一次性发给获奖学生,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学院设有学院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对表现优秀的学生予以奖励。
为了激发学生的使命感、荣誉感,增强集体观念,学院对有突出表现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嘉奖、立功、授予荣誉称号等不同等次的奖励,对获得嘉奖的同学在组织发展和就业推荐等方面给予优先考察和推荐。
学院还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对高考原始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线的新生(不包括单招考生),每生免一年学费并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高考原始成绩达到三本线的新生(不包括单招考生),每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院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其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创造条件。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特困助学金每生每年3500元,一般助学金2500元。学院还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制度,学生可通过贷款方式每年获得6000元学费贷款。对特困学生学院还实行学费缓、减、免缴纳制度,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证明可到当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办理相关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也可于入学前在当地村委会(街道办)、乡(镇)政府及县(区)民政部门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入学后申请贫困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