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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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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273        返回列表

一、学院概况:

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备案、河北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实行计划内统招。

1.学校全称: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782)

2.办学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169号

3.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专科

二、专业设置:

开设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飞行器制造技术、空中乘务、无人机应用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铁道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程测量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供用电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新闻采编与制作、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建筑室内设计、动漫制作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舞蹈表演、影视动画、展示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会计、审计、物流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国际金融、人力资源管理、体育运营与管理、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畜牧兽医、护理、助产、药学、医疗设备应用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健康管理专业。

三、收费标准:

学费:5000-8000元/年。

住宿费:分为600、1000、1200元/年三个档次。

四、录取规则:

1、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将已投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依次考虑后续专业志愿。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2、按艺术类招收的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总分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

4、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

5、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6、身体健康要求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8、空中乘务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无色盲、色弱;女生身高162cm以上,男生身高172cm以上。

9、护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68cm以上。

10、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奖助学金:

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助学金2000-4000元/年。

六、证书发放: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

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6867700、86867711、86867755、86867766、86867799

传真:(0311)86867722

咨询QQ:123027559、401512675、624288196

院招生网:http://www.sjzevc.com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169号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8路或快8路到金柏林(中华联盟路口)站转乘113路终点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