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为鼓励学生认真学习,努力成才,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自觉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办法
1、奖学金按学期评定,每学期第三周由辅导员到所在二级学院领取《奖学金申请表》;
2、各班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由辅导员、班长、团支部书记及两名学生代表组成,辅导员任组长,组织评审并填写申请表;
3、各班初评名单确定后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报二级学院批准后上报学生处;
4、学生处将初审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听取全院师生的意见;
5、表彰名单最终由院长批准后施行;
6、凡获奖学金者均应填写《学生奖学金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毕业鉴定与择业推荐的依据之一,另一份由学院留存;
7、成绩评审以期末总评为依据,具体评定方法按有关学籍管理条例执行;
由于名额限制原因未评上本等次奖学金者,在下一等次中优先考虑。
二、奖学金的级别、条件、金额及比例
级别
班级获奖人数
金额
(元)
条件
备注
特等奖
1
2000
学期课程平均绩点≥4.0
各班获奖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5%;
获奖学生各科成绩均应及格,无旷课。
一等奖
1
1000
学期课程平均绩点≥3.7
二等奖
1
600
学期课程平均绩点≥3.0
三等奖
2
400
学期课程平均绩点≥2.7
四
等
奖
4
200
学期课程平均绩点≥2.3
学习进步奖
学期课程平均绩点提高0.3以上,品学有明显进步。
劳动积极奖
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并起带头作用,为班级集体作出了成绩。
工作出色奖
出色完成学校、班级布置的工作,是辅导员、教师的好助手。
文明礼貌奖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尊敬教师,遵守“七不”规范。
尊师守纪奖
尊敬教职工,模范遵守纪律,敢于批评各种违纪现象。
助人为乐奖
团结同学,热心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热情帮助有缺点的同学。
体育文娱奖
有文体特长,在组织文体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并获得较好名次。
宿舍管理奖
配合宿管员管理好本宿舍,并使之成为文明宿舍。
突出事迹奖
在某些方面较突出,受到社会或学院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