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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265        返回列表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三、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按照上海市教委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统筹考虑各招生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做好教育部规定的其他类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本科计划1%,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除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外,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日语专业为日语;应用韩语专业为韩语,其他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均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

    1.投档比例:学校根据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实际生源情况及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2.专业录取:学校对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予以专业录取,各专业间无级差分。

    3.同分情况:上海考生依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外省市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4.专业调剂:对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调剂至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其中:上海本科考生将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及选考科目等综合情况予以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上海高职(专科)考生将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予以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艺术类(设计学类)专业

    1.录取办法:对进档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文化投档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的合成总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合成总分(满分100分)=【(文化投档成绩÷文化成绩满分)×50% +(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100。资格线上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予以专业录取,各专业间无级差分。若招生所在的省级招办对合成总分有统一折算办法,则按其折算总分的高低择优录取。

    2.同分情况:合成总分(外省市折算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海考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名前150名者(含150名),且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直接取得录取资格,但录取的专业须按其合成总分高低排序。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对有特殊政策和要求的省份,学校在录取过程中按其政策和要求执行。

    2.江苏本科选测科目等第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内容为准。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普通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艺术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3.普通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4.中外合作办学高职专业(中美合作专业:计算机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物流类(物流管理);中澳合作专业:语言类(应用英语(涉外商务))、经济贸易类(国际商务)、旅游类(酒店管理)、会展类(会展策划与管理)、计算机类(计算机应用技术):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 105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021-50217411,50214975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021-50217812

十五、网址:

    学校网址:http://www.sspu.edu.cn;招生网址:http://zsb.sspu.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有其它各类帮困助学渠道。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

    1.学校部分专业进校后实行专业群培养,入学一年内可在专业群内选择具体专业。

    2.其它情况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及相关招生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