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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秋季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241        返回列表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 市 杨浦 区 水丰 路 100 号
营口路 校区:上海 市 杨浦 区 营口路 路 101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学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用英语教学。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1. 报考我校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要求,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录取原则是按考生文化成绩划定录取资格线,专业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对考生按照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排序。对于文理分科的省份,文科科目排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科目排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对于文理不分科的省份,科目排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
2.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外,还要参加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者才有资格填报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是按艺术类综合成绩划定录取资格线,专业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对考生按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素描、色彩、速写的顺序进行排序。
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是:
1.上海市:
综合成绩=60%×艺术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
2.外省市:
综合成绩=60%×艺术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艺术专业成绩满分/文化成绩满分

编导类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是:
综合成绩=50%×艺术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艺术专业成绩满分/文化成绩满分
若所在省招办另有规定的,则按照当地的有关政策执行。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 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普通高职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数字图文信息技术(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 
12000元,(沪教委财2005第34号)
出版商务(文化媒介与版权经纪)(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
15000元,(沪教委财2015第73号)
艺术设计(艺术经纪)(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15第73号)
广告设计与制作(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16第111号)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价费[2017] 8号)
影视动画(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价费[2017] 8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
(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费2003第93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021-65674045(招生办公室)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65670070(纪监审办公室)
十五、网址 zs.sppc.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各类企业专项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