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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奖学金设置
发布时间:2017-09-08        浏览次数:1376        返回列表

首都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种类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引导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凡德智体全面发展或在科研创新、学习进步、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者,均可按评选规定参评各项奖励,获奖者将依据《首都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规定(试行)》给予奖励,设立奖项有:

一、荣誉称号:

1.三好学生(5%)

2.优秀学生干部(3%)

3.优秀毕业生(15%)

二、综合奖学金:

1.金奖(10名)

2.优秀奖学金(长学制及本科25%,高职高专15%)

一等奖学金(长学制及本科5%,高职高专3%)

二等奖学金(长学制及本科8%,高职高专5%)

三等奖学金(长学制及本科12%,高职高专7%)

三、单项奖学金(合计不超过9%):

1.科研创新及学习进步奖

2.社会工作奖

3.文体活动奖

四、专项奖学金:

农村卫生人才专项奖学金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仅限临床专业北京郊区定向班学生和专科定向班学生)。

五、国家类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按上级部门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2.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上级部门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仅限经济困难生参评)

3. 国防生奖学金(全体国防生)

六、其他奖学金

1.凡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并为学校赢得荣誉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2.社会捐助设立的奖项以当年实际情况而定。


 

 困难生资助办法

首都医科大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途径

 

一、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1. 北京生源需持材料:《入学通知书》和《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市民政局印制)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证件在有效期之内。

2. 外地生源需持材料:《入学通知书》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2份,复印件1份,公章清晰有效,公章必须为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公章,村委会公章无效,有盖章人员的签字和联系电话)。

3.凡持上述材料者,即可通过困难生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在无法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情况下,必须按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以补充应缴纳的学费。

 

二、困难生经济补助

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长学制、高职)学生,外地生源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人均生活标准,北京生源需持有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三证之一,且证件在有效期之内,均可提出困难申请。申请困难生资格,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书(黑色签字笔书写)。

2.北京生源学生原则上应提供《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复印件之一,且证件在有效期之内。

3.外地生源应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1份。

4.对于申请认定为特困生的学生:如单亲家庭或孤儿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或材料;父母一方为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父母一方长期重病者,应提供家庭所在地区二等甲级医院以上(含二等甲级)相关医疗证明;为烈士、优抚家庭子女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或材料;入校前已接受社会资助者,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证明。

5.困难生资格认定工作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一次,第二学期进行复核。

 

三、勤工助学

具有我校困难生资格的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校按文件规定给予一定报酬。

 

四、学校的其他资助项目:

1.国家助学金:按照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长学制、高职)学生,具有我校当年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能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乱纪行为;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及勤工助学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生活俭朴者均可申请,经学院上报,由学校审核评定。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4500元/年)和二等国家助学金(2300元/年)。

2.社会助学专项基金:凡我校正式注册的、符合评选条件的在校全日制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含长学制、高职)学生,可参评其他助学专项基金,如“爱心成就未来”、“学子阳光”、“新长城助学项目”等。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学费的银行贷款,它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担保或抵押。生源地贷款办理方式便捷,还款形式多样快捷,且还贷年限较长。原籍已开展生源地贷款的新生,必须在原籍贷款,具体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请参考《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向生源地民政部门咨询。

 

六、国家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对象为被我校认定为困难生资格,且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法在家庭所在地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在校学生。

2.贷款方式及金额:每学年申请一次,申请额度为6000元。

3.贷款程序:

(1)申贷学生凭《入学通知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外地生源)或者《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复印件之一(北京生源)、身份证、全家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于开学报到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未满18周岁学生和已婚学生还需另外提供《家属同意确认书》。表格和样式可从学生处网页下载。

下载地址:http://xshch.ccmu.edu.cn/col/col834/index.html

4.还款办法:

(1)助学贷款在学生毕业后六年内还清。毕业后贷款利息由本人负担。

(2)如借款学生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计收罚息,有权在相关媒体曝光不良记录。

(3)提前还款时必须贷款学生本人亲自前往北京银行办理还款手续,不得请他人代理。

 

 

 

                                     首都医科大学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