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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奖学金设置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346        返回列表

2014级新生特别入学奖

 

特别入学奖(一)

1、普通类考生入学奖励

①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成绩达到三本分数线及以上者,由香港树德教育集团提供经费参加“大学生香港行”社会实践活动。

②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成绩达到一专分数线及以上者,学院奖励iPad Mini一台,畅享无线校园精彩。

2、美术类考生入学奖励

①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成绩(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达到本科分数线及以上者,由香港树德教育集团提供经费参加“大学生香港行“社会实践活动。

②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专业成绩在前三名的美术类考生予以奖励:

第一名:奖励iPad mini一台,畅享无线校园精彩

第二、三名,奖励联想A3000平板电脑一台;

3、体育类考生入学奖励

①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成绩(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达到本科分数线及以上者,由香港树德教育集团提供经费参加“大学生香港行“社会实践活动。

②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专业成绩在第一名的体育类考生奖励iPad mini一台,畅享校园无线精彩;

 

特别入学奖(二)

学院积极鼓励2014年参加全国统考的普高和职高毕业生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在2014专科志愿关闭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免费抽奖获得“大学生香港行”社会实践活动和赢取苹果iPad mini等活动:

1,  通过我院招生资料上的微信二维码扫描添加“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微信公共账号,留下姓名、毕业学校、联系方式。

2,  考生将姓名、毕业学校、联系方式等信息编辑短信发送到18502813355。

  注:本办法解释权归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困难生资助办法
奖、助、贷资助体系: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在新学期开始前,学生需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设在县教育局内)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新生入学报到时须向学院出具与当地银行(或信用社)签定的助学贷款协议书,这些材料经学院审查通过后,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以及学院设置的各类奖学金等。
(3)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每学年评定一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上述各类奖项具体评选办法参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学院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