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设置及困难学生资助情况
一、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校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国家助学金分为2档,每年评选一次,具体资助标准为2500元和4000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还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在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开展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额度6000元。取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贴补利息,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自己承担。
五、南阳师院奖学金
由学校出资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优秀的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六、勤工助学岗位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确定,安排在校内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根据岗位和劳动情况每人每月可领取适当的生活补助。
七、临时困难补助
当学生家庭发生变化而产生临时困难,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视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资助。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确定,安排部分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由学校组织在校内参加一定的劳动,根据岗位和劳动情况每人每月可领取适当的生活补助。当学生家庭发生变化而产生临时困难,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视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资助。
学校还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在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额度6000元。取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贴补利息,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