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主要包括综合奖和单项奖。
综合奖,占学生总数的30%,金额每年1000—2800元。
1.一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3%,金额每生每年2800元;
2.二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5%,金额每生每年1800元;
3.三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20%,金额每生每年1000元;
4.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奖,占学生总数2%,每年每生600元,可与1,2奖项兼得。
单项奖,以人次占学生总数的8%,金额每年每生500—1000元。
1.学习成绩优秀奖,金额每生每年1000元;
2.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奖,金额每生每年500元;
3.文艺活动优秀奖,金额每生每年500元;
4.体育活动优秀奖,金额每生每年500元;
5.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奖,金额每生每年500元;
6.科技学术活动优秀奖,金额每生每年700元;
7.见义勇为奖,金额每生每年500—1000元。
国家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奖金额度为每年每生8000元。
奖学金评定每年10月份进行,以专业为单位向学生公布,符合条件者向辅导员申请,报学院审核后在院内公示3—5天。
困难生资助办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由学校推荐报送,奖学金额度为每年每生5000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由学校推荐申报,设一、二、三等,奖学金额度为每年每生4000元、每年每生3000元、每年每生2000元。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岗位来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