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体系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鼓励在校生刻苦学习取得优异成绩,学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和助学体系。
一.奖学金
设立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8000元/学年;省政府奖学金:标准为每人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5000元/学年
以上评定比例由省教育厅下达。同时,还设立院级奖学金。
二.助学金
1. 国家助学金等级及金额:一等助学金:标准为每人4000元/学年 二等助学金:标准为每人2500元/学年
2.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成绩良好的学生。
3. 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每年9月至10月在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根据贫困程度评出资助对象并认定国家助学金等级。
三.勤工助学
学院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25个。
四.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考入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需要在生源地办理“信用助学贷款”。
困难生资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