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设置多项奖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总奖励面可达校生人数的36%。评选条件、奖励的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以及学院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目前执行标准如下: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4)学院综合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人,二等1000元/年.人,三等600元/年.人,单项200元/年.人;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十分重视贫困生资助工作,设置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总资助面可达校生人数的20%左右。评选条件、资助的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学院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目前执行标准如下:
(1)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
(2)勤工俭学: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3)按照“优秀者奖、困难者助”的原则,学校还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不定期给生活贫困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4)特困新生“绿色通道” :学校对入学的特困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其经济困难程度,分别采取“奖、贷、助、补、减”等不同的资助措施。
(5)助学贷款:学院建议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已开通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市区(直辖市)必须在生源地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