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奖助学金设置
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年·人(按规定标准评比)
省政府奖学金标准:8000元/年·人(按规定标准评比)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年·人(按规定标准评比)
学院奖学金:学院设一、二、三等综合奖学金(按规定标准评比)。
企业奖学金:部分企业在我院设立企业奖学金,奖励相关专业品学兼优的学生。
困难生资助办法
贫困学生资助办法
国家助学金标准: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
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创业基金:学院设有大学生自主创业基金,支持学有余力同学,结合专业,自主创业。
助学贷款:家庭贫困的同学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协助完成学业。
学费减免:学院对孤儿大学生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3〕172号)要求,减免其学费和住宿费,并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