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获奖面可达学生总数的30%,最高奖励金额可达12000元/人·年以上。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校采取以下措施帮助学生解决家庭经济困难,从而顺利完成学业。 1、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已开办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地区的学生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于未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地区的学生,学校与经办银行联系,为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学校设立了国家助学金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特困生完成学业。 3、学校设立了园丁助学基金,向特困学生发放学习、生活补助金。 4、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资助。 5、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社会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