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所有学生都可以按有关规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学院设置学院奖学金和学生科研成果奖励,学院奖学金分三等,一等奖学金600元/学年每人,二等奖学金300元/学年每人,三等奖学金100元/学年每人。
学生科研成果奖励,凡我院在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科研成果,署名;校名;且为第一作者,均可申请科研成果的奖励。
1.竞赛奖:
参加全国规模的竞赛(或评选)获得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100元;
参加全省规模的竞赛(或评选)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参加全市规模的竞赛(或评选)获得一、二等奖,分别奖励100元,50元。
2.论文奖:
在国家级、省级报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1500字以上),或文艺作品,每篇分别奖励200元、100元。
3.发明奖:
获得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科技成果被采用奖励3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生可以办理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