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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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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跨省)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352        返回列表

一、学校简介

江阴,是长江下游一座经济发达、底蕴深厚的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经济总量连年位居江苏省县(市)之首,实现了自2003年以来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十四连冠”。目前,全市拥有上市公司44家,其中海外上市10家以上,被誉为“华夏A股第一县”。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是江阴市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占地695亩,建筑面积近21万平方米。设有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化学纺织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艺术设计系、管理系、外语系7个专业系部。

学院致力于打造“一线人才的培养中心”、“技能人才的培训中心”和“技术创新的服务中心”三大中心。从学生终身发展的高度,学院提出了“立足江阴,根植企业,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现代班组长’以上潜质的生产、经营、管理者”的人才培养目标。并探索形成了“二维互动、双轨并行”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行“工学结合、顶岗实践,项目导入、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和“主体参与、情感体验、积极创造”的德育模式。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开放的文化胸襟,使江阴成为了众多学子就业和创业的乐土。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5年保持在98%以上,已成为长三角地区“现代班组长人才培养的摇篮”。

二、 录取原则:

1.本院外语专业招生要求:英语。非外语专业招生对外语语种无要求。

2.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如考生所填专业根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均无法录取,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4. 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的处理,以加分后成绩排序。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

6.2017年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市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7.以上录取规则与考生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执行考生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三、学费标准

学院以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学 费:以省物价局核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600元/年。(宿舍由学院统一安排,学生不能自选)。

  

四、证书颁发:

符合学院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江阴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江苏省教育厅验印、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五、招生咨询方式

国标代码:13137

学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锡澄路168号

邮政编码:214405

招生热线:0510-86022798、86022665(兼传真)

微信公众号:wxjy_jypc

招生咨询QQ群号:151862547

学院网址:http://www.jypc.org (学校主页)

       http://zsb.jypc.org(招生信息网)

电子邮件:jy86022665@163.com

 

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六、其他

本章程由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