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特别优异者,8000元/人·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00元/人·学年。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3000元/人·学年。
4.甘肃-深圳助学金:1000元/人·学年。
5.在校学生全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6.学院设立35万元勤工助学专项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
二、社会类奖(助)学金
山东蓝海酒店集团奖学金、南国苑奖学金、金苹果集团奖学金、石羊奖学金、东方电气集团奖学金、大禹公司奖学金、新疆兵团奖学金、广汇奖学金、德源助学金、好利来企业集团奖学金、天邦集团奖学金和新庆华能源集团奖学金等。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由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及其委托代理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生源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负担。贷款期限原则上为学制加10年确定。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实行特困生补助制度,每学期补助一次,人均150元。